第二章 改革
一、首轮改革—行政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
1987年,推行煤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首次经营改革,1988年至1990年首轮三年承包经营累计实现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交财政收入分别比考核指标增长52.95%、682.05%、537.91%。
1990年,第二次经营改革,1991年实行为期三年的第二轮承包经营累计实现销售收入、利润、上交财政收入分别比考核指标增长100%、391.75%、100%。一是向国家争取计划。在国家计委、经委、煤炭部、铁道部等部委大力支持下,1990年全地区年出川国家统配煤计划由过去不足10万吨增加到110万吨,计划外协调出川煤炭达20万吨。二是争取市场资源。1990年拿到了全国煤炭计划订货会入场券。
二、 第二轮改革——经营管理型向经营、管理、生产实体型转变
1994年11月,原达川地区行署批准同意地区冶煤物资供销公司分离为“达川地区煤炭公司”“达川地区冶金公司”两个独立法人企业,煤炭公司主要履行全区煤炭运销管理及企业煤炭经营的职能。
面对当时国内煤炭行业极不景气,煤炭企业的生存十分困难的严峻形势,公司认识到要实现公司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改革,由计划走向市场,实现管理经营型向生产实体型转变,通过资源重组、优势互补和兼并扩张实现发展。为此,在公司的争取下,1995年3月,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宣汉县炉坪煤矿上划归并地区煤炭公司,由煤炭公司统筹开发炉厂坪井田,力争在3年内形成年产30万吨原煤生产能力的骨干企业,同时,将帮助因资源枯竭而陷入困境的地区曾家沟煤矿职工转移安置重担交给了公司。
1995年3月公司正式接收宣汉炉坪煤矿,5月开始安置接收曾家沟煤矿职工,至此,公司由行政管理职能的流通企业转变成为具有实业的市场主体,完成了第二次改革任务,为下一步企业做大做强、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全区煤炭企业走出困境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经验。
三、第三轮改革—实施产权制度改革,转变企业体制和机制
1.试点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7年,达川地区地委、行署确定了包括公司在内的首批4户地属国有工业企业进行改制试点工作,按照行署文件精神,公司成立了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达川地区煤炭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迅速进入实施阶段:一是由地区国资部门组织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评估,按照职工工龄从国有资产中划拨安置费;二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新公司,新公司名称为“达川地区恒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职工成为新企业的股东,股东股权为安置费和现金入股,企业股权结构为职工个人股1608.9824万元、国有股167.2741万元(1999年国有股减为9.075万元,2001年国有股权抵扣债务后国有股权全部退出),股本总额1776.26万元。三是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股东代表,制定了《公司章程》,1997年12月召开了公司为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聘任了经营层管理人员,至此,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1998年9月7日,地区经贸委批复同意四川省达川地区煤炭公司改组为四川省达川地区恒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年9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的改制第一阶段工作完成。
2.深化改革,消除机制弊端,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由于第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局限性,形成了股权大锅饭和新的“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现象,股权分散、股权平均、股东众多等问题削弱了董事会的决策权威,成为改制后又一制约企业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针对这些问题,全省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第二次产权制度改革。2000年达州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为此,公司又开始了新一轮改革,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以调整股权结构为突破口,同时,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人事制度”等改革。主要内容为:
(1)实施股权改革,优化股权结构,解决股权大锅饭问题。
(2)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建立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彻底打破“铁交椅”问题。
(3)在劳动用工上建立能进能出、双向选择的用工机制。具体做法是:一方面精简机构,分离分流富余人员。另一方面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劳动力合理流动。
(4)在收入上采取按要素分配的原则,体现能多能少的分配机制。一是对炉坪煤矿各单位实行成本核算制度;二是对一线及二线实行吨煤工效工资制度,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三是对机关实行岗位工资制,2012年建立了年薪制度。
同时,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企业运行机制。于2004年将炉坪煤矿资产从恒成集团分离出来,设立了“达州市炉坪煤矿合伙企业”,企业由原来有限责任公司征收35%的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20%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合伙企业上缴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第三次改革,迈出的步子最大,历时的时间最长,任务最艰巨,成效最显著,是公司发展史上第一次重大转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促进了公司经济性质的根本转变,解决了企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破除了瓶颈,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增加国家、地方财税收入和保持企业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有利于员工个人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改善。至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48918.46万元、净资产32753.93万元,同年销售收入1.98亿元、利润2398.43万元、税金3377.33万元,职工年均收入4.89万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6.15倍、19.19倍、1.68倍、46.84倍、9.16倍、7.26倍,比1994年增长26.41倍,76.51倍,43.07倍,271.55倍,84.40倍。